全國人大代表、南京郵電大學校長楊震說,我國沒有專門性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建議啟動《個人信息保護法》立法項目。“像現在大家經常在手機上下載APP,也很有可能泄露個人信息,所以我建議智能終端APP個人信息也要保護,應當對移動APP產業鏈上的相關主體提出針對性條文。”
  楊震代表說,要明確移動APP開發者必須遵循提供易懂、易得的隱私政策,對及時披露收集和處理的數據,取得用戶明確、知情授權,告知用戶修改、刪除、拒絕等權利,在APP設計和實施各個階段進行隱私設計確保安全。
  他還建議成立專門負責個人數據的保護機構,楊震代表告訴記者,目前我國還未建立專門統一的個人數據保護機構,各部門是在傳統的監管職責中延伸管理各自行業、部門的個人信息保護問題。“從長期發展來看,建立專門機構有利於監督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落地,提升個人數據保護水平,更有利於為消費者建立維權申訴的一站式服務。”
  楊震代表還提出了一些具體建議。其中包括,要明確個人信息收集目的,任何主體不應在個人信息主體不知情、未參與的情況下採取隱蔽技術手段或採用間接方式收集個人信息;加大對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的保護,當相關企業發現信息提交者未滿16周歲時,應給出明確提示並停止收集行為,為提供必要服務確需收集其個人信息的,應徵得其監護人的同意;增設用戶自主選擇權和控制權,用戶有權利選擇是否向相關企業提供個人信息以及是否允許相關企業向其收集個人信息。
  新華報業全媒體記者 王贇  (原標題:建議信息保護立法 設專門數據保護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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